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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治理当前工程建设管理中突出质量问题的通知


  4、卫生间安装洗浴设备的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混凝土浇筑前应确保等电位联接干线与浴室地板钢筋至少有两处连接点(焊接连接);浴室内如有PE线,局部等电位联结必须与该PE线相连,如有暖气片等较大的金属部件亦应做等电位联结。具体参照国标图集《等电位联结》02D501-2执行,联结导线应穿管暗敷。

  (七)强化工程竣工前质量把关

  工程申报竣工检查前,必须按要求进行外墙(窗)淋水试验、屋面(卫生间)蓄水试验等功能性检查,并严格按照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 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重点检查外墙保温、门窗、安全玻璃、护栏、室内标高开间尺寸、屋面(卫生间)防水、给排水、采暖、电气等的施工质量,严格执行有关质量标准。

  三、各建设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四新"应用管理,降低质量风险

  (一)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入青岛市行政区域用于建筑工程前,应持产品生产许可证明、质量鉴定证书、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推广证明、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到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前,必须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家论证,并形成书面论证意见。专家组组长应由业内第三方知名专家担任,论证时应提前一天告知所在地质监机构派员参加。

  (三)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做法、专家论证意见、相关工艺标准,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施工前应做好样板,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检查认可,报质监工程师查验后方可展开施工。

  四、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工程质量管理现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集中梳理治理一批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应将影响工程质量的突出问题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加大对专业分包情况的督查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将外墙外保温、供水、供热、供电等专业工程直接发包给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经查属实的,不予安排工程竣工前检查,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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