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9.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坚持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一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全市局级领导干部每年安排一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给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上级党政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与下级党政正职谈心至少一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与班子成员谈心至少一次,分管领导每年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至少一次。推行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制度,重点开展“五长”廉政教育培训工作。继续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办好羊城廉政大学堂,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作用,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网络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收受干股和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的整治。深化和拓展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法人团体的任职行为,继续探索推进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
30.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办重点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处商业贿赂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的专项治理。建立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执纪执法部门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网络舆情收集和处置机制。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建立完善实名举报奖励机制,对于实名举报一定要及时核查,并向举报人反馈情况。强化对检举人、控告人、证人的保护。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者,及时为受到错告、误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完善大案要案剖析和案情通报制度,着力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31.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规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一把手”职权。制定进一步加强党政正职监督办法,坚持用民主化、程序化、公开化的措施落实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党政机关正职一般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重要部门工作,不得违反程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城乡规划、征用地审批。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报告制度。对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已不适合担任现职的,必须及时调整岗位。
32.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以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制度。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专项资金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同步审计”,加强任中审计。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积极探索关系民生问题决策的“民意直通车”制度。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监督力量,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