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训时间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培训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本周期(2009年-2013年)培训于2010年元月启动,在三年内分期分批完成。一般教师须在网上完成160学时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骨干教师须在网上完成200学时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方可结业。学分主要根据学员上网学习时间、参与讨论情况(以上两项由网络系统自动记录)和作业完成质量(由辅导教师评价)认定。学员修完规定学时,将自动成为学习平台本周期的注册会员。
六、培训组织与管理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新课程全员远程培训原则上采取教师自愿参加原则,由我厅民办教育处、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共同组织实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承办,具体实施相关培训工作。
各市州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处)、教师科(处)和教师培训机构共同负责辖区内各县市区此项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当地民办中小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市州教师培训机构负责高中,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小学和初中)并落实辅导教师和班级管理员以及相关管理工作。教师培训机构要切实做好培训的实施工作,为学员提供上网学习和开展网上和网下研讨、互动的设备和条件,做好学习辅导和培训组织管理工作。
七、培训经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培训收费标准执行,收取3元/课时/人的网络培训费,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开展此项培训所需费用由各地根据相关政策确定。培训所需培训费、教材费等由培训人员所在学校承担。
省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处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0731-84136793(传真),电子邮箱:chenwei@hnedu.cn。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邓建辉,联系电话:0731-82207541,传真:0731-84715933,电子邮箱:804274184@qq.com。
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指导中心联系人:陈益兰,联系电话:0731-85528620,84910781,传真:0731-84910781,电子邮箱:hnycpx@163.com。
附件: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远程培训方案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附件:
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远程培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