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遵府办发〔2010〕3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对应法》和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按照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基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
(一)继续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认真组织编制和修订各类应急预案。重点完成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要组织开展经常性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高风险区域、高危行业和基层组织的应急演练工作。要切实抓好综合性应急演练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要着力推广演练成果和发挥应用效益,大力组织学习观摩交流活动,不断增强实战能力。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明确预案编制、修改、评审、发布和备案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数据库,规范预案管理工作。要加强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继续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学校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和责任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注重综合协调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统筹、衔接、调动各类资源,尽可能减少应急处置的指挥层次和信息传递链条,实现快速反应、高效运转。要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专家组的聘任、组建工作,建立应急管理专家数据库,制定应急管理专家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积极作用。市政府应急办要在抓好自身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研究制定各级政府应急办和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并对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