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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内容涉及的部门多、领域较广,本着分工协作的原则,由省安委办牵头组织规划的编制,涉及综合监管行业的规划,由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煤监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并按照工作职能负责编写有关内容;涉及省安监局直接监管行业的规划,由省安监局有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编写相关内容。
  (二)设区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按当地政府的要求,分别由各设区市安委办组织编制,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各地要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列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专项规划;其中,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项指标要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
  四、规划编制的步骤
  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大致分为五个阶段:
  (一)调查研究和文本起草(2010年3月~11月)
  1、进行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总体框架的调查研究和初步设计。
  2、相关行业、省安监局相关处室就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提出建议(素材)。
  3、在总体框架设计基础上,提出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起草规划文本(草案)。
  (二)衔接协调(2010年11月~12月)
  完成与全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和论证。
  (三)公开咨询(2011年1月)
  通过网站和其他媒体,印发“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专家论证(2011年2月)
  1、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总体规划文本(草案)进行论证和评审。
  2、根据社会各界的咨询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对“十二五”规划文本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五)审批发布(2011年3月~4月)
  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文本报省政府审核,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
  五、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人员
  (一)成立全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组 长: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   张桃生
  副组长:省安监局巡视员         华人民
  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 龙卿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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