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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厅有关业务部门: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农业投资效益,确保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在我省农业领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0]2号)要求,我厅决定于3-6月对中央扩大内需全部农业建设项目、2006年至2009年下达投资计划的棉花生产基地、2006至2007年下达投资计划但尚未竣工验收的植保工程和种子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项目检查。

  附:江西省农业厅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江西省农业厅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
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促进扩大内需农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0]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0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详见项目清单)

  (一)中央扩大内需全部农业建设项目;
  (二)2007年至2009年下达投资计划的棉花生产基地项目;
  (三)2006年至2007年下达投资计划但尚未竣工验收的植保工程和种子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内容相符。
  (二)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概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
  (四)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项目单位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省市结合、以省为主,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项目检查方案,组织项目单位自查并对本行业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项目单位将自查情况录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厅计财处将组织人员对每类项目按不少于我省该类项目总数30%(农村能源、动物防疫项目按不少于我省该类项目总数5%)的比例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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