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0年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8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关于2010年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2010年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发改委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面推进阶段取得新突破,根据国家、省发改委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和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结合当前改革发展形势,现就2010年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为主线,以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为着力点,推进《杭州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在改革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深化改革,率先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开创综合配套改革良好局面。
二、总体要求
2010年是我市经济摆脱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影响、实现恢复性增长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改革发展任务的收官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保稳促调”的方针,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市县改革联动;围绕三大综改主题,着力抓好年度重点工作;围绕改革项目落实,着力完善改革推进机制。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学习浦东综改经验。高度关注上海浦东新区改革动态,认真学习借鉴其改革经验,积极争取上海浦东新区相关改革试点措施延伸到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