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辽政发〔2010〕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以来,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及相关工作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点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省政府决定授予沈阳市人口计生委等50个单位“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各级政府、各单位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7〕11号)精神,继续稳定全省人口的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为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和构建和谐辽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沈阳市人口计生委
沈阳市沈河区人口计生局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口计生局
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沈阳市铁西区工人村街道办事处
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街道办事处
康平县海州窝堡乡政府
大连市政府
大连市西岗区政府
大连市金州区政府
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办事处
庄河市吴炉镇政府
普兰店市皮口镇政府
海城市人口计生局
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政府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口计生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乡政府
本溪市人口计生委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
桓仁满族自治县二棚甸子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