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出积极贡献。
(一)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加紧实施《陕西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陕西省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与监管,扩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各级卫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参合率,不断加强新农合运行管理能力和医疗服务能力,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率。
(二)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以落实7个规范和10项基础质量达标为抓手,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药事管理,建立医、药、护协调用药机制,促进合理用药。认真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危重疑难病例讨论等13项核心制度,完善环节质量控制,确保医疗安全。
(三)加强医疗卫生监管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继续开展“卫生监督规范年”活动,加大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的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进一步完善院(所)务公开、价格公示、一日清单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投诉制度及处理机制。医疗机构要在公开的内容上加以拓展,在公开的形式上加以创新,使患者清楚了解诊疗项目和收费标准。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要科学合理检查、科学合理用药,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县级以上医院要继续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打好坚实基础。
(四)为群众健康办实事办好事。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抓好“进社区,送健康”、“下乡村,送知识”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服务、技术、关爱送给基层广大群众。认真部署“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以双向选派和送医药下乡为重点,深化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工作。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困难职工解决工作生活问题,增强全行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关心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和健康教育机构都要十分重视青少年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采用心理咨询、印发健康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青少年健康知识,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防病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