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配合好农业部、省农委的农产品质量例行和监督抽检工作。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监管意识和监管责任,积极探索符合自己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4、加大基地创建力度,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有新突破。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出路在于推进标准化生产、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一是以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创建活动为重点,加快农业标准实施工作;二是坚持“基地规范化、形式多样化、生产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优质农产品区域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同时要强化对标准化基地的督导和检查,进一步提高标准化示范带动效果;三是大力发展“三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通过“三品一标”的品牌效益,产生放大效应,带动标准化发展。
5、加大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以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龙头,县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为骨干,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残快速检测为支点,企业、基地自律自主检测为基础,构建市、县、乡镇、企业(基地)四级检验检测网络。
6、强化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禁止在有害、有毒物质超标的区域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加大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证农产品生产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建立“七项制度”(岗位责任、产地安全、投入品购进、生产记录、包装标识、标准实施和产品检测制度)。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协会)+基地+农户”的生产经验模式,实行“七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标准、统一收购、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管理。实现农产品生产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溯,建立现代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7、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节、重点单位的农业投入品的检测,监督抽查,查处违法案件,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
8、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明确执法机构,落实专职执法人员;二是进一步落实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三是落实执法装备,及时高效地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从而实现机构健全、队伍精干、依法行政、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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