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重点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结合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继续以整县或整乡推进形式,全面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全区产地认定面积累计要突破2050万亩大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100个。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根据市场需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
2、努力创建名优农产品品牌。加快实施品牌农业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和创建农产品品牌,为优势特色农产品提供进入市场的“身份证”和“通行证”,全面提高我区名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社会知名度。认真组织开展广西名牌产品和广西优质农产品评审认定工作。年内争取每个县(市、区)新注册农产品商标1个以上,并引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单位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地理证明商标注册。
(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行《重大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多项制度,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和监测预警机制。
2、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年底组织对各市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工作进行1次全面的综合考核评价,并组织开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标准体系建设
1、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5-9月对各年度示范基地县和示范基地进行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10-12月组织开展项目年度工作验收或项目验收,对通过示范基地县或示范基地项目验收的单位颁发证书、授予牌匾。
2、标准化生产技术宣传贯彻培训与推广应用:3月由厅属各有关单位将人员培训和推广应用计划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市、县(市、区);5月起在全区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和分级、分类进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自治区组织对各地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8月举办1-2期全区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年底结合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1、市级检测分中心建设:已建成未认证的市级检测分中心于4月底前制定检测机构申报计量认证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相关准备工作,9月申请自治区级计量认证,年底前争取通过认证;在建的贵港、崇左、来宾等3个市级检测分中心要认真抓项目建设,争取年底前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