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委发[2010]13号 2010年2月23日)
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及江苏省委、省政府《江苏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苏委[2009]407号)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逐步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徐州市经济社会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注重强化市政府的职责重点,努力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上下衔接的原则。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与省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
(三)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在突出政府职责的前提下,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整设置政府工作部门。
(四)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统筹规划,稳妥实施。
二、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结合徐州实际,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着力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