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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继续深入推进妇幼卫生工作。加强基层妇幼保健网底建设,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继续推进一站式婚前保健服务。落实预防先天性心脏病、地中海贫血出生缺陷产前群体干预措施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开展农村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妇幼保健规范服务示范点建设。大力开展“健康女性、健康儿童”系列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五、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卫生监督管理能力

  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成住宿业的量化分级评定,逐步推进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和沐浴场所的量化分级评定。继续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落实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和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加强对医疗行为、职业病防治、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处置、血液安全等卫生监督。加强预防毒蘑菇中毒工作,研究预防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中毒病人救治。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品行业从业人员及周围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和监测,落实有毒有害化学品行业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逐步建立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数据库。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防护和放射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检查。加大力度清查取缔无证医疗场所和无证游医,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医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专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院内感染。大力推进门诊预约诊疗服务。鼓励引导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患者就医。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开展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启动医院评审评价工作。落实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广佛肇三市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结果互认。贯彻《护士条例》,加强护理管理。

  落实国务院CEPA协议有关内容,做好港澳医师来穗举办门诊部、诊所管理和服务。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医院,促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完成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专项整治。指导各医疗机构认真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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