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安监管办〔2010〕3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现将《浙江省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浙江省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基层基础、完善长效机制等重点目标任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一、宣传重点
(一)全面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六中全会再次强调“安全发展”,并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党的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宣传安全生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用“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指导工作。
(二)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深入宣传《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突发事件应对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引导公众了解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规定,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通过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律观念,贯彻“依法治安”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