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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


  (二)加强产业指导。

  1.完善产业政策。省非公办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结合国家产业振兴政策、科技政策、区域政策、贸易政策以及我省“7+3”产业发展规划、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加快研究制订《四川省民营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和四川省十二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纲要》,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相应调整和完善产业政策,明确各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

  2.鼓励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生产能力过剩的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快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不断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和民生性服务业的发展,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落后企业利用存量资产和资源通过重组、联合等方式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产业优化整合和创新;鼓励中小民营企业依托大型企业生产配套产品,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助关系,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

  3.鼓励产品结构优化。引导民营企业以市场为中心,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产品结构,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和产品升级换代,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

  (三)支持自主创新。

  1.大力推进组织创新。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管理与制度创新,达到管理精细化、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不断增强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2.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实现民营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发展计划、科技计划、贷款贴息、出口退税、招投标政策等方面要体现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自已的技术研发团队并将创新要素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集,不断开发适应市场的新产品和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民营企业依托高校和研发机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积极申请专利注册,保护企业的研发成果。帮助和培育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名牌,指导民营企业增强品牌保护意识,挖掘品牌价值,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和技术手段保护好自己的品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名优品牌的保护力度,依法调节知识产权关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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