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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北京市重点学科工作的通知

  (五)市学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的学科,由市教委按学科领域组织专家组,采取文稿演示的方法进行现场汇报(30分钟)和答辩(20分钟),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工作初步安排在2010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市教委审核批准重点学科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报送申请材料及时间安排
  《北京市重点学科申请表》一式5份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申请材料请于2010年4月9日前报送到市学位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附件1:

  近期(2010-2012年)北京市重点学科发展领域增列指南

  一、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增列领域
  为提高北京市重点学科对北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满足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北京市构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以及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结合北京地区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重点学科体系现状,本着“需求引导、填补空白、优化结构、服务北京”的指导思想,本次增列的北京市重点学科(含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要围绕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网络产业等领域。
  二、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增列领域
  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设置目的是为了切实加强北京高校原始创新能力,支持交叉研究项目,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积极抢占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的制高点。为此,本次北京市重点学科的增列中,在现有交叉学科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中央部属高校在学科基础和学术交流合作方面的优越性,重点围绕资源与环境、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交通与安全、信息传感网与物联网、现代制造、生物医药、都市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等近期北京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迫切的领域,积极拓宽交叉学科领域的覆盖面。

  附件2:

  增列北京市重点学科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的评选条件:
  1.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且至少有一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2.学科方向对推动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3.有在本学科学术造诣高、有一定国际影响或国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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