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北京市重点学科工作的通知

  4.已形成有较大影响的学术特色,取得较多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目前承担着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
  5.培养博士生的数量和质量居于国内同类博士点前列;
  6.教学、科研条件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与相关学科相互支撑的能力和获取国内外信息资料的先进手段;
  7.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二)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的评选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2.学科方向密切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
  3.有在本学科学术造诣较高,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学术梯队;
  4.取得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目前承担着比较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
  5.培养博士生、硕士生的数量和质量较高;
  6.有较好的条件平台和获取国内外信息资料的先进手段;
  7.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三)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的评选条件:
  1.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学科方向密切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
  3.具有在同类学科中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有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4.取得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目前承担着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
  5.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数量和质量较高;
  6.实验室条件较好,具有较先进的获取信息资料的手段;
  (四)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的评选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2.学科方向密切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
  3.具有在同类学科中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有结构比较合理的学术梯队,有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4.取得一定数量和水平的研究成果,目前承担着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
  5.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数量和质量较高;
  6.实验室条件较好,具有较先进的获取信息资料的手段。
  (五)北京市交叉学科的评选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至少跨2个(含2个)以上一级学科,其中至少应有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符合学科自身发展规律,并已凝练出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时代特点和体现本单位特色的学科方向。所报学科主要涉及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减排、生物医药、新材料、纳米技术、先进制造、环境、生产性服务业、循环经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要充分体现基础学科之间、应用学科之间、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之间以及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交叉与融合;
  3.有众多一定国际影响或国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有较强的创新团队;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