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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宣传工作计划的通知

  3、保存资料,积累经验。活动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资料,保存活动现场的影像材料,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价要做好记录,注意存档。在本区域内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造势宣传。总结接待活动经验,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积极交流,探索今后开展此类活动的有效机制和形式。

  附表:开放日接待时间安排

序号

承办单位

接待时间

1

药检所

2010年7月

2

市局

2010年9月

3

朝阳

2010年11月

4

顺义

2011年1月

5

昌平

2011年3月

6

海淀

2011年5月

7

通州

2011年7月

8

东城

2011年9月

9

门头沟

2011年11月

10

西城

2012年1月

11

房山

2012年3月

12

崇文

2012年5月

13

密云

2012年7月

14

宣武

2012年9月

15

大兴

2012年11月

16

丰台

2013年1月

17

平谷

2013年3月

18

石景山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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