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
(漳政综〔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我市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最大限度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下达2010年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落实控制目标。2010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农业机械五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共375人,比2009年减少45人,下降10.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数为334人,消防火灾事故死亡控制数为4人,工矿商贸事故死亡控制数为20人,渔业船舶事故死亡控制数为16人,农业机械事故死亡控制数为1人,较大事故控制起数为8起。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项相对控制指标,待省政府正式下达后,另行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市直单列考核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列考核单位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逐项、逐级分解、层层落实,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企业。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监管,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细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行政监管“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控制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控制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控制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控制率等相对控制指标列入统计指标体系和年度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