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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二○一○年度第三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二○一○年度第三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10〕30号)


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一○年度第三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10〕7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一○年度第三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出让二宗地出让面积9.5774公顷,土地使用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工艺品、陶瓷生产)。该二宗地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7〕448号、闽政地〔2009〕119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及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9〕213号文批准收回作为平和县政府储备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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