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四)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试点先行,贸农结合、以商促农”为原则,鼓励和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鲜活农产品供应链,促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三年内每个旗县(区)至少建成1个“农超对接”项目。具体由各旗县(区)负责组织实施,市商务、财政、农牧业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申报验收。
  (五)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新农村商网建设,引导和组织农民充分利用商务、农牧业系统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强化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做好农产品购销网上对接。具体由市商务部门会同各旗县(区)、农牧业等部门组织实施。
  (六)健全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充分发挥现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点资源,推动其加强联合,拓展服务功能,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测土配方施肥、科学合理用药等多样化服务。积极推动农资经营企业加快区域配送中心和具备配送功能中心店及连锁便民店等经营网络建设,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通过3-5年的努力,农资连锁店覆盖全市乡镇和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初步形成以乡、村两级经营网络为基础,以大型农资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区域性连锁配送中心为骨干,布局合理、经营规范、运作高效、协调发展的多元化、连锁化农资流通体系。由市商务、发改、经委、财政、农牧业、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组织落实。
  (七)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各旗县(区)和市商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扩大销售网点覆盖面,加强销售网点监督管理,严格销售网点备案标准,规范销售网点备案程序和促销行为。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简化补贴申报兑付手续,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骗取财政补贴的行为,切实抓好家电下乡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城市流通网络,扩大城镇居民消费
  (八)科学编制商业网点规划。根据我市“一核双圈”发展战略,科学编制呼和浩特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十二五”规划及十年远景规划)和旗县城镇商业网点规划。规划、建设部门以及各旗(县)要重视和发挥商业网点规划对城市、旗(县)城镇商业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在规划批准后,将其纳入城市、旗(县)城镇建设详规中,由规划部门按规划落实商业网点选址,确保商贸流通网络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点面结合、业态齐全、繁荣便捷。市商务部门、各旗(县)分别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旗(县)城镇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
  (九)加强城市重点商业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商业布局。按照发展大流通、建设大市场,打造区域性商贸中心的目标,规划实施一批新的商业服务项目。重点抓好以中山路、新华大街为核心的城市商业中心的改造提升,推进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开拓经营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商业聚集度。结合新区开发,按照定位准确、布局合理、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城市区域商业中心,搞好以人口密集居住区、住宅新区为中心的新商圈开发,满足区域居民消费需求。结合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和生活习惯,积极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具体由市四区会同市商务、规划、发改、建设部门规划实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