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兴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雍 辉 市水务局副局长
伍建国 市工信局副局长
杨金柱 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王鸣义 市环保局副局长
许怀祥 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纳志军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金永灵 兴庆区副区长
李维国 金风区副区长
张新民 西夏区副区长
职责:负责监督、审核复查工作方案的制订、落实情况和各项资料的报送,并及时协调解决复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和不易解决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节水型城市复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设立“节水型城市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马家福 市建设局副局长
副主任:
杨建民 银川市节水设施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
纳志军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汤进忠 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处主管
贺 斌 市发改委项目管理处主管
李 佳 市环保局规划计划处副主管
孟德平 市统计局工业与能源统计处副主管
夏立风 市工信局节能监测中心副主任
袁京平 兴庆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俞光华 兴庆区建设交通局科员
王志刚 金凤区城管局局长
张志毅 金凤区城管局科员
金肖栋 西夏区农牧水务局局长
包顺琴 西夏区农牧水务局科员
马炳旺 银川市节水办主任
赵 勇 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樊 成 污水处理公司经理
办公室设具体负责办理日常业务、组织、协调、布置复查方案的落实工作,并及时向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项复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3、各区、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复查工作,并接受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⑴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次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掌握相关的政策和考核内容,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复查工作。⑵凡涉及复查工作的部门、单位,都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实行“一把手”亲自抓的机制。在每一环节、每一细节要有专人负责,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各项职责落实到人。⑶按照复查工作的安排和规定,必须定期将本部门、本单位复查工作开展情况如实报创建办公室,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复查工作。⑷要将复查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进行管理,确保我市复查工作全面落实并如期完成。⑸领导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创建工作分析会议,研究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⑹节水型城市复查办公室每周至少要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及时总结查找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及复查工作进展的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好的方法,督办在复查工作做的差的单位和个人,对严重影响复查工作进展的单位、个人,要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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