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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
  完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开展以瓜菜果茶食用菌为重点的农产品和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对群众反应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对不合格样品的质量追溯和执法力度,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以及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程序及时进行惩处。
  1、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
  (1)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省厅于4月、9月和12月组织3次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抽查范围包括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各市、县也要开展例行监测。
  (2)食用菌菌种和食用菌产品专项抽检。抽检范围是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生产基地、及产品初级加工场。抽检品种包括鲜品、盐渍品、清水包装及菌种等。
  (3)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此项工作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
  2、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
  (1)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分春、秋两次进行。春季检查以玉米、棉花、花生种子为主;秋季检查以小麦、大白菜种子为主。重点检查有群众投诉的企业、产销量较大的企业、上年度抽查不合格企业以及省外种子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和经销处。
  此项工作由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
  (2)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对2009年农业部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中涉及我省存在问题的农药生产企业,由省厅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另外组织2至3次全省交叉抽样检查,并不定期组织到重点县(市、区)进行暗访、抽样。
  此项工作由省药检所负责。
  (3)肥料质量监督抽查。3月份、7月份开展2次复混肥料(包括三元复合肥)、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监督抽查。
  此项工作由省土肥总站负责。
  (八)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1、完善协调合作机制。理顺关系,整合资源,探索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当前的重点是,加强与工信、工商、质检等部门建立农药监管协调配合机制,与工商等部门建立农产品市场监督与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各市县均建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协调机构。
  2、健全质量追溯机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统一规范、全省联网的农产品监管网络。
  3、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加大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抽查力度,及时把握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动态,针对性制定监管对策和措施。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对抽查不合格产品要组织执法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4、健全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班子,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5、健全保障机制。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出发,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整合各种资源,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充实工作人员,完善执法手段,提高行政管理和执法能力。
  6、实施考核激励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验收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考核办法,按照平时考核与年终总评相结合、以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价,评价结果在全省予以通报,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总体安排
  1.2月1日-3月10日,准备部署阶段。
  2.3月11日-10月底,集中整治阶段。
  3.11月1日-12月,验收总结阶段。
  四、重大活动安排
  1月底,举行种子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
  3月初,召开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电视会议。
  3月上旬,召开全省整治行动部署会。
  3月,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4月、9月、12月份分别开展三次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
  4月,组织农药、种子、肥料质量市场抽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春季督查暨执法年活动督导。
  5月,对重点区域农药、种子、肥料进行督导检查。
  6月,开展瓜菜果茶食用菌规划落实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专项督查。
  8月,召开瓜菜果茶食用菌规划落实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汇报会。
  9月、10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秋季督查。
  11月,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量化考核。
  12月,通报验收考核结果,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地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在总结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和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属地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逐级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按计划、分阶段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方案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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