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体育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星级饭店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工会:负责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
四、培训事项
2010年,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日”活动为3月6日。培训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实际,重点培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告知,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二)培训形式: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培训要求,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确保培训效果。培训可以采用现场讲授、电化教学、网络教学、观看录像、召开座谈会、举办现场会等形式。
(三)培训教师:各区县和行业部门应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原则,以全市三、四级培训机构的师资为基础,建立培训师资队伍,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推荐。各生产经营单位除聘请全市三、四级培训机构的教师作为培训师资的主体外,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本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线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中选拔和培训授课教师,以解决培训中师资不足的问题。
(四)培训教材:为使培训活动更有针对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荐以下书籍作为培训教材:《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人民日报出版社)、《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教育读本》(气象出版社)、《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教材》(气象出版社)、《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读本》(气象出版社)、《危险化学品企业员工安全知识必读》(中国石化出版社)、《非煤矿山员工安全知识读本》(煤炭出版社)、《煤矿应急救援必读》(中国石化出版社)、《烟花爆竹业员工安全知识读本》(煤炭出版社)等。各单位也可根据本行业、本企业的专业特点,选择或编制适合本单位需要的培训教材供培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