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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医疗质控工作总结和2010年医疗质控工作思路的通知

  5、口腔质控中心。根据与监督部门联合对口腔医疗机构无菌物品进行检验的结果,进行质控相关工作分析;根据2009年对口腔科评价结果,进行经验交流;对《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进行修订;探讨口腔科全科病历标准模板的可行性;开展口腔质控管理相关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社区口腔医务人员培训;开展口腔医疗机构现场评价工作等。
  6、病案质控中心。配合DRG课题组开展医院服务质量绩效考评与付费机制改革工作,加强病历首页及附页内容规范填写的检查督导和疾病名称编码员的培训;举办“北京市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解析培训班”;加强《门急诊病历手册》管理及书写质量检查,并作相应数据统计;制定《病案质量检查医师工作手册》,配合其他质控中心做好病案书写质量方面的工作,对卫生部新修订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京卫医字﹝2009﹞147号)进行培训和宣传贯彻等。
  7、核医学质控中心。继续进行质量督查,并进行“飞行检查”,增设质控督导员,质控捡查的范围扩大到二级医院;开展粒子植入治疗调查,规范粒子植入治疗管理;编制核医学相关的质控指南,完善和规范本市核医学大型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度;举办质控培训班及经验交流会,与其他省市进行质量控制经验交流,完善市卫生局质控网络平台有关核医学的内容。
  8、消化内镜质控中心。完成《北京市消化内镜检查治疗质量规范》,《北京市消化内镜清洗消毒标准》的制定,拟定《消化内镜培训基地准入标准》;针对消毒清洗流程、内镜室布局、各种制度和规范以及医护人员个人防护等问题,组织消化内镜人员培训;组织专家现场调研,指导并监督消化内镜质控规范的落实;起草《北京市消化内镜医护技人员准入标准》;对三级医院消化内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北京市消化内镜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网站等。
  9、护理质控中心。根据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注重分级护理标准落实,推行护理责任工作制,垂直管理无陪护;落实卫生部《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临床护士长工作质量标准,统一护士长工作手册;深化专科分项护理质量标准,规范重点科室护理管理。组织国家级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统一病人安全标识;编辑并发行中心简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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