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案件风险排查和整改机制
各分行应建立常态化的案件风险排查和整改机制。
一是建立案件风险排查机制。各分行应建立跨部门应对犯罪案件工作机制,统一整合条块力量,研究防范犯罪案件新情况,搜集相关情报,组织力量实施重点打击。每年要根据掌握的案防线索,有针对性地组织精兵骨干力量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力争覆盖全部机构、全部业务、全部岗位。一旦发现重要线索,要及时组织对重点业务、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账户开户、票据业务、公款私存、账外吸存、金库尾箱、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等,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动态排查,实行银行业重要岗位人员准入制,对大额异常交易随时跟踪。此外,为配合银行业机构对员工八小时外不良行为的监督,我局正与公安部门协商建立银行从业人员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的信息交流机制,支持银行加大对不良行为员工的惩处力度。
二是提高风险排查质量。实行内控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双线监督检查,形成排查--整改--提高--再排查的良性循环。要研究改进检查方法,对储蓄存款、公司存款、小额贷款和挂失等特殊业务,要与客户当面核对;对金库尾箱、印鉴密码、授权管理等要实现突击检查常态化。加大对重要凭证管理、印鉴管理、冲正、核销、挂失等风险易发环节,对网点负责人、会计、出纳、信贷、个人及公司业务前台等关键岗位要加大检查频率与检查力度。发现员工有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未报告大额举债、经商投资办企业等行为的,要立即调离原岗位,并对其进行审计,依行规作出处理。
三是加强问题整改,建立案件分析通报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对严重问题要迅速果断处理。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逐一督促整改,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通报,提出要求。要深挖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不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
(四)高度重视案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工作
各分行应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通员工诚信举报渠道。
一是严格执行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案件信息统计制度。要根据银监会要求,制定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问责制度的实施细则,将重大事件报告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个人;严格执行银监会案件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案件详情和查处意见,及时跟进报告查处进展和责任追究情况,严肃处理瞒报、迟报的机构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