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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3周年和“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年”、“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以宣传和解读国家及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以宣讲各类突发事件典型案例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应急科普知识的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要加强对应急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下半年,市政府应急办要完成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应急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切实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上半年,完成酒泉市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支队(酒泉市综合应急队伍)的成立挂牌仪式,制定印发《酒泉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响应机制》,市卫生局要积极组建市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市安监局要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培训、队伍演练、救援装备配置等方面的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立足实际、按需发展,根据《酒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酒政办发[2010]6号)要求,确保到年底,建成县(市、区)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卫生应急队伍等专业救援队伍;同时,做好抗旱防汛队伍、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队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和乡镇、街道综合性或专业性应急队伍的规划安排,力争启动建设,确保2011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市政府决定将敦煌市作为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示范市,其他县(市、区)都要选择一个乡镇(街道)、一个行政村(社区)、一个企业、一所学校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观摩活动,并在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
  六、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年内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指定信息报送员,确保通讯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
  继续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突发事件报送时效。加强研判,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信息报送情况,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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