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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点

甘肃省卫生厅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点
(甘卫食安函[2010]114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

  2010年全省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贯彻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以基层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深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能力与水平,努力保障人们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转变观念,增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卫生行政部门必须迎接的新挑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深刻学习领会《食品安全法》,改变原来餐饮业卫生监督执法的管理模式,从监管食品卫生的具体环节转变为加强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革创新,树立大局意识,完善从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到食品的生产加工,在到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实施分段监管体制的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努力做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建立由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统一,工作步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在卫生监督机构中继续加强食品监督队伍,承办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理顺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
  (一)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按照《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部门的职责,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充分运用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平台,着力把分散的监管工作统一起来,把各职能部门的近、远期监管工作安排综合起来,形成一套整体实施方案和考评制度,明确统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监管到位,形成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部门间沟通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建设,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建立通畅的信息报送渠道和统一对外的信息发布机制,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省食安委会办公室对全省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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