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泸州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改进土地执法检查方式,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加强耕地保护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泸州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川府办发电〔2010〕12号)和国家、省关于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确保我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联合督查验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
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区县要严格按照
《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全面运用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确保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