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调查点是由国家和省级抽样确定,不得随意更改,遇有自然灾害及其它人为不可抗拒因素等而需要更换时,须报请省,经省流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再报请国家流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另行抽样确定。
三、调查项目
(一)肺结核患病率调查
对所有调查对象进行X线胸片检查。对所有有痰的胸部X线检查异常者和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3次痰涂片和2次痰培养检查,分别获得活动性、菌阳和涂阳肺结核患病率。
(二)结核分枝杆菌的菌种鉴定和药物敏感性分析
对本次流调获得的所有菌株进行菌种鉴定和一、二线抗结核药物敏感性分析。
(三)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
对本次流调中发现的肺结核患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患者发病、就诊及治疗过程中相关社会经济情况。
四、工作进展
根据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计划,本次流调共分为准备、实施、验收和总结3个阶段,各阶段主要进度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9年6月-2010年4月)
1、2009年6-9月,国家制定全国流调计划和实施方案。
2、2009年10月-12月,国家根据抽样设计抽取全国调查点。省级召开专家讨论会,制定本省流调方案。
3、2009年11月-2010年2月,国家选择1个调查点开展预调查工作。根据预调查结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流调实施细则,省级根据国家细则完善本省方案和细则。
4、2010年3月,国家召开全国流调标准化研讨会,统一流调方法和标准,根据实施方案及细则培训省级相关人员。
5、2010年3-4月,省级对市流调专业人员分门别类地进行培训,统一调查和检查方法,培训后进点开展现场调查指导工作。省级在培训结束后,选择1个调查点进行试点,通过实践,熟悉调查、检查方法和统一标准,以保证流调工作质量。
市级对区、县流调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调查和检查方法,培训后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各类调查卡片由全国流调办公室统一设计,省流调办公室印刷并发送至市,市级分配至各调查区、县。X线片、显微镜、痰盒、玻片、培养皿等所需设备和器材由各地筹备解决。
(二)实施阶段(2010年5月至7月)。
1、2010年5月至7月,各区、县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各项现场调查工作。
各地在开展现场调查前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