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1年更新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0年度。调查工作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更新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及组织县、城区、开发区全面开展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
组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副组长:市环保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
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分管副局长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市统计局分管副局长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武鸣县分管副县长
横县分管副县长
宾阳县分管副县长
上林县分管副县长
马山县分管副县长
隆安县分管副县长
兴宁区分管副区长
江南区分管副区长
青秀区分管副区长
西乡塘区分管副区长
邕宁区分管副区长
良庆区分管副区长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相思湖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成员从环保、农业、水产等部门抽调,负责本次更新调查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
(二)对各县、城区、开发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
(三)汇总审核县区上报的数据库,更新调查数据库经审核后上报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
(四)编写全市动态更新调查技术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经审核后上报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办。
四、工作原则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五、主要任务及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