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甘肃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省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省林业厅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拟订全省森林防火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森林防火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储备、调拨森林防火物资装备。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搞好服务。
3、拟订全省森林防火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实施森林防火检查监督,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开展森林火情、火险的监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监控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动态。
4、拟订全省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武警甘肃省森林总队和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协调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各个组成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
5、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业务管理培训工作,开展森林火情处置和森林火灾扑救、报告以及相关信息报送、传递管理工作。
6、提出有关违反森林防火管理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的行政处罚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参与对森林火灾事故责任的界定。
7、指导厅直各单位与本处(室)职责相关的业务工作。
8、承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甘肃省林业厅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管理。
3、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干部培训、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4、负责厅机关、指导厅直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5、负责厅机关、指导厅直属单位民族、统战、侨务和国家安全工作。
6、负责厅机关、指导厅直单位社会保障工作。
7、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8、指导厅直各单位与本处(室)职责相关的业务工作。
9、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甘肃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