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成立省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卫监发〔2010〕117号)
榆林市榆阳区卫生局:
为了保证国家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省级卫生部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习 红 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宋静平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
张清平 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高怀伟 省卫生监督所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主任
刘庆表 省卫生监督所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副主任
申秀琴 省卫生监督所调研员
王 强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主任科员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监督所。
主任:张清平(兼)
成员:高怀伟 刘庆表 申秀琴 和俊礼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制定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相关工作方案;
2、加强对试点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