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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

  (八)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科学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制定支持示范区发展的财税、金融和人才政策。加快建设多层次的融资平台和资本市场,提高完善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适应转移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基本养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人才开发和就业的政策措施,建设与承接产业相配套的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国家级引智基地。开展价格改革试点,试行大用户直供电。改革户籍制度,实行城乡居民统一登记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区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研究决定《示范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示范区各市县主要负责同志是实施规划的第一责任人。各市县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调推进。建立省部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密切与长三角等沿海地区政府的联系,加强多边和双边合作。省直有关部门、示范区各市要通过联席会议、专项工作小组等形式。加强协调合作。强化示范区各市与皖北、皖西、皖南等市的合作和帮扶机制,  推动全省共同发展。
  (三)加强宣传发动。示范区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示范区规划》系列宣传方案,策划一批宣传报道主题,整体推介示范区,着力打造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品牌形象。建立示范区门户网站。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实施《示范区规划》情况组织综合或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市县、省直有关部门每年要向社会公布示范区建设和规划实施情况,接受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及社会监督。及时总结推广示范  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做法。
  (五)加强考核评估。将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考核目标管理,省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考核。对成绩  突出的市县,省委、省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具体考核评估实  施细则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示范区各市县也要建立考核机制,把实施《示范区规划》的工作情况纳入千部  考核体系,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千部的重要依据。
  附件:1、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2015年主要目标表
  2、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相关规划分工表
  3、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配套政策分工表

  附件1: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2015年主要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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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目标               │2008年  │2015年 │  年均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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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5829  │ 15000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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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财政收入(亿元)            │  854  │  2300│ 15.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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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城镇化率(%)             │  46.4 │  55 │年均提高1.23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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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非农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88  │  93 │年均提高0.71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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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开发区所占比重(%)│  53.4 │  65 │年均提高1.6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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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1.23 │  2.2│年均提高0.14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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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55  │ ≥60 │年均提高0.71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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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4012  │ 28500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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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 4739  │ 9900 │ 1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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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每年城镇就业新增人数(万人)       │  30  │  40 │年均增加1.43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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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17   │ 285  │年均增加9.71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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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职业教育在校学生规模(万人)        │  50  │  80 │年均增力口4.28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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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  4.5 │累计>20 │年均下降2.2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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