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乡镇和一线执法公务员能力建设。继续实施乡镇公务员轮训工程,在2010年7月份前完成对全省乡镇长轮训工作。各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公务员培训,做好培训计划,狠抓落实,确保在2010年底前完成乡镇公务员轮训工作。会同公安、司法、工商、质监、药监、地税等系统,抓好一线执法公务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三)着力抓好任职培训和初任培训。重点强化处(科)长任职培训,提高任职培训参训率,努力提升处(科)长履行职务的能力。抓好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切实把好入门教育的第一关,初任培训率要达到100%。
(四)进一步做好境外培训工作。继续办好韩国京畿道公务员互派培训、广东省公务员公共管理芬兰研究班、瑞典研究班和新加坡研究班等培训项目。与意大利费拉拉大学合作举办新的境外培训班。充分利用香港公务员培养的基地作用,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举办一些有特色的培训班。
(五)组织开展“公务员读书资政活动”。研究建立公务员读书学习制度,搭建公务员读书平台,依托四类培训广泛开展“读书资政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要结合自己工作需要和个人兴趣爱好,每人每年精读2本以上的书,写一篇有一定质量的读书笔记,其中,处级以上公务员读书时间不少于5天,其他公务员不少于3天。我厅公开向全省公务员征集读书笔记,将精选一部分结集出版。通过读书,向书本要知识,要素质,要能力,大力提高公务员品性修养、文化素质和从政能力。
(六)继续做好对口培训工作。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工业基地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中央决策,认真执行国家公务员局下达的培训计划,高质量完成好对口培训任务,办出广东特色,树立广东形象。继续开展省内对口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合作,全年安排对口培训班32期,培训1310名欠发达地区乡镇公务员。
(七)抓好公务员的学历学位教育工作。做好与中山大学合作培养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工作,着力提升MPA教育质量,促进MPA教育健康发展。制定政策,鼓励公务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在职接受学历学位再教育,改善公务员的学历构成和知识结构。
(八)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继续实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年内争取把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班子成员、省直政府机关人事处正、副处长和厅机关正、副处长轮训一遍,各地要在2012年前对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轮训一遍,优先开展培训者培训,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使本系统干部尽快适应新机构、新职能、新任务、新要求,力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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