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9.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产业化扶持力度,优先支持技术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发明专利产业化。以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及标准、品牌为依托,加强企业之间的优化重组,组织结构调整和合作发展。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鼓励科技人员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企业,或利用自主知识产权与民间资本合作创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我市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在创业启动资金、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资助。
10.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密集区。围绕新兴产业基地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密集区,快速提升新兴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水平。以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和丰创意广场为重点,推进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突破行政区域划分,共建知识产权集聚区和示范区,构建区域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推动区域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型,集群发展。
11.拓宽知识产权转化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许可、质押、出资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中小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促进银企合作。支持和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融资和交易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化知识产权托管和权益担保机制。鼓励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12.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完善标准化推进政策和工作机制,培育一批能将自主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支持企业、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推动标准和块状经济标准化示范建设,建立优势产业技术标准体系。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3.完善知识产权企业自我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企业家的培训,鼓励引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专人专职或兼职的队伍建设,开展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援助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专业技术水平,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及其执行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建立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之间的执法信息共享制度,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沟通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扩大基层法院审理部分民事知识产权案件的覆盖面,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保护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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