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相结合,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
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兼并收购等多种手段,加快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重点推进江铃集团公司、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市政控股公司、市城投公司、市旅游集团等企业招商引资、资产重组、实施与国内外大企业战略联盟,做大做强;抓紧做好省属下放南昌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实现企业新的发展(市国资委牵头)。在全面落实《南昌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其配套工作方案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改制企业水电分离、危房改造、社会化管理移交等改革后续工作,并对改制企业加强推介,促进企业靠大联强,不断发展(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牵头)。
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指标的导向性和针对性,积极探索经济增加值考核,更好地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市国资委牵头)。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负责)。规范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行为,促进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推动各类产权有序流转(市国资委、市发改委牵头)。
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结构调整等相关配套政策(市中小企业局牵头)。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心,以提升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能力为重点,以加强银保合作作为突破,切实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搭建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平台(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的有关政策(市财政局牵头)。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商贸委牵头)。
(二)进一步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机制体制
推进公共就业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广开就业门路;全面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加快发展服务业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有序发展;改善创业环境,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创业者参与各领域的投资创业,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扩大小额贷款创业扶持范围和规模,提高小额贷款扶持创业的普惠性,完善创业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服务保障、目标考核体系,以创业促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负责)。逐步打破城乡区域和身份户籍界限,取消各种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的政策规定和制度障碍,努力构建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体系,包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职业培训体系、劳动维权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开展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做好返乡农民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就业困难人员援助长效机制,积极完善和落实免费就业服务、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援助措施,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政策;扩大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范围,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企业职工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完善和健全扶贫开发机制,着力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为农村群众免费提供平原造林苗木,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对农民购买家电进行补贴,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进一步保障农村居民用电,加强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贸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