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市级专项应急演练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2010年市级专项应急演练安排如下:
一、演练内容
(一)自然灾害类
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二)事故灾难类
1.由市环保局组织开展黑河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
2.由市交通局、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开展水上救援应急演练。
3.由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组织开展天然气泄露处置应急演练。
(三)公共卫生类
由市卫生局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四)公共安全类
由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反恐综合应急演练。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按照国务院应急办下发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成立应急演练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演练前要对预设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制订演练计划和演练方案,做好演练准备,认真组织演练的实施,做好演练的安全和保障工作,确保演练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