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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因旱水源严重短缺、供水资源已不能满足当地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各级政府和抗旱指挥机构要做好旱区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由属地政府提供群众转移安置场所,并保障临时移居群众基本生活。

  应急响应启动后,属地政府和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农业等部门加强旱区范围疾病预防及监测报告,防止疫情发生;一旦有疫情报告,紧急启动有关预案,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应急响应等级与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分为4级,即Ⅰ级响应对应Ⅰ级红色预警,Ⅱ级响应对应Ⅱ级橙色预警,Ⅲ级响应对应Ⅲ级黄色预警,Ⅳ级响应对应Ⅳ级蓝色预警。发布干旱预警时,即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4.3Ⅰ级响应

  4.3.1工作会商

  市指挥部总指挥为工作会商主持人,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邀请专家组有关专家到会咨询。

  4.3.2工作部署

  主要部署内容:明确旱情抗旱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和责任,实行全日制上岗守班制度;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工作组赴旱区和事发地了解旱情灾情,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紧急启用应急水源工程缓解干旱带来的水供需矛盾。

  4.3.3部门联动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状况做好增雨作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有关工作,加强与驻地单位的沟通联系,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同时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

  4.3.4协调指导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市抗旱救灾工作进行全面指挥协调。

  涉及外调水源和较大型供水企业由市政府协调,视情况允许以最大供水量向全市提供水源;水量调配以行政分区为单元,实行统一定额、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4.3.5宣传动员

  新闻媒体应与市指挥部及时沟通,适时报道旱情抗旱处置情况和抗旱救灾中的典型经验及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抗旱救灾工作的舆论氛围。

  4.4Ⅱ级响应

  4.4.1工作会商

  市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参加,邀请有关专家到会咨询,研究分析当前旱情面临的形势和抗旱措施,对旱情灾情进行预测判断。

  4.4.2工作部署

  主要部署内容:明确抗旱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服务组织,实行全日制待岗守班制度,做好应急备用水源启用准备工作。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状况做好增雨作业。

  各县(市、区)抗旱预案根据情况适时启动。

  4.4.3部门联动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相应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相关工作,加强节约用水,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旱工作。

  4.4.4协调指导

  市指挥部对全市抗旱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和协调,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

  4.4.5宣传动员

  新闻媒体与抗旱指挥机构及时沟通,适时报道旱情抗旱有关情况。

  4.5Ⅲ级响应

  4.5.1工作会商

  市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主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会商旱情发展预测及各项抗旱措施的落实。

  4.5.2工作部署

  主要部署内容:要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认真制订抗旱措施,加强责任落实,切实解决抗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旱区了解旱情,推广抗旱经验;气象部门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各县(市、区)根据旱情状况随时启动本级抗旱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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