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广泛开展创业辅导和技术技能培训。进一步健全小企业创业辅导服务网络,整合行业专家、创业指导师、优秀企业家等各类资源,强化小企业经营者素质和职工技术技能培训。每年帮助1000家小企业进行免费创业培训。与小企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在签订合同后半年内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合格的,每人给予一定培训费补助。小企业创业辅导作为公益性服务,政府对提供创业辅导成效突出的机构,给予经费资助和奖励。
5组建小企业“服务外包池”。实行小企业公共服务外包制度,对小企业急需的信用评级、品牌注册、专利代理、法律会计、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等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一批在青的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向小企业提供低费或免费服务。
6实施创办小企业考核奖励制度。加大小企业创业基地扶持力度,各区市至少建设一处服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政策优惠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市政府对各区市小企业创业工作进行考核,按照当年新增创业基地面积、新增个体工商户和注册企业、为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和水平等进行加权计分排序,并给予评比表彰。
三、积极支持小企业创新发展
7支持小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小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形式开拓市场,对其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对获得青岛名牌以上的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技术交流展览会和市政府赴国内重点中心城市组织的“青岛名优产品展销会”,给予补助。
8建立新办新兴产业小企业的财政扶持制度。加大对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内的初创期企业的投入,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根据企业成长和纳税情况连续扶持2-3年,每户总额不超过30万元。
9实施小企业专、精、特、新“111”行动计划。对符合全市“7+4”产业发展格局,研发投入和专利成果达到一定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进入同行业前列的小企业,由市政府委托国有投融资机构,采取灵活的扶持资金进入退出方式,进行重点扶持。三年内重点培育100户“专、精、特、新”标杆小企业,推广1000项新技术,做大1000种新产品,打造一批行业隐型冠军和小巨人。
四、多渠道缓解小企业融资困难
10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大力引进城市商业银行,争取2010年实现各类新型金融机构覆盖全市。支持国有投融资机构开展小企业金融租赁业务。支持各银行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简化贷款手续,建立健全小企业信贷人员尽职免责制度,不断完善金融支持小企业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