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县级市教育局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成立本地区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报市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负责制定本区、县级市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指挥本地区体育考试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向市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
(三)考场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考场成立考场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报本区、县级市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负责制定本考场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领导、指挥本考场体育考试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落实具体应急处理措施;向区、县级市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
(四)初中毕业生学校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初中毕业生学校成立学校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报区、县级市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负责制定本校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具体应急处理措施;向区、县级市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和请示。
三、考场安全措施
(一)建立畅通的指挥通讯系统。考试前夕,各应急办公室要收集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单位(或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以备急用;考试期间,各区、县级市招生办(中教科)及各考场的考试网上指挥通讯系统、值班电话、值班传真,必须畅通无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级应急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必需全天24小时开启(进入考试区内时必需置于振动状态)。
(二)各考场要设一名负责安全监督的副主考,在每场考试前,对考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对场地、器材、消防、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三)合理设置考场各种功能区域,区域标志要清晰。
1.准备区、检录处、集结区:设置在开阔地带,便于考生集中和疏散。
2.考试区:地面平坦无坑、无杂物;跑道的终点处要设有缓冲带;投掷区设置在开阔地带,并有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考场医务准备。
1.设立医疗救护站,配备医务人员、医疗用品和药品、司机和汽车,应对突发卫生事件和进行现场医务审核,及时为伤病的考生进行现场处理,如现场不能处理,应报告主考,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2.张贴警示“考生在体育考试期间,如果突然出现身体不适或损伤,应报告学校带队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带队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救护站,由医务人员甄别能否继续考试,如果不能应办理缓考或免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