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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四、初中毕业生学校的安全措施

  (一)对考生进行体育考试专题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考场纪律教育。

  (二)做好对考生的常规体检工作和健康筛查工作,注意考生的急、慢性疾病,传染病接触等病史。

  (三)组织特殊考生申请择考、免考、缓考的工作。

  (四)关注考生临考前和考试期间的健康状况,对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做出适当的指引。

  (五)科学组织考生进行备考训练。

  (六)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

  (七)若安排车辆接送考生,要确认有正式的营运资质和证照齐全,要安排教师跟车,不得超载,不得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五、考生安全须知

  (一)备考注意事项。

  1.提高对体育考试意义的认识,掌握自己考试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充分发挥运动水平。

  2.合理进行考前运动训练,预防运动创伤。

  3.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4.注意饮食卫生,适当补充水分。不宜空腹、过饱或过饥参加体育考试。

  5.赴考场要注意交通安全。

  6.穿着合适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考试。

  7.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

  (二)择考、免考、缓考的规定。

  考生患有残疾、严重疾病或临时出现身体不适或伤病,不要勉强、不能隐瞒,要及时主动向教师或考场工作人员报告,并提出择考、免考或缓考申请。

  1.患有各种严重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育运动的考生,应申请免考。如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癫痫、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造血系统疾病(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低于91克/升、女低于84克/升)、内分泌疾病、糖尿病和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等。

  2.残疾考生,包括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可申请免考或择考。

  3.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可申请免考或择考。营养不良、肥胖、脊柱弯曲、0型腿、X型腿Ⅰ度,可申请择考或参加正常的考试;营养不良、肥胖、脊柱弯曲、0型腿、X型腿Ⅱ度可申请免考或择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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