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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的通知

  1.4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方法、检查工具和技巧
  1.4.1 检查方法
  安全执法检查的方法归结起来主要有:“听、问、查、验、练”。形象地说就像一个中医看病,所用的方法是望、闻、问、切。望,就是查(查看),闻,就是听:问,就是询问;切,就是用仪器进行检验和测量。在安全检查中,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练”。综合使用这些方法,就可以找出一个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在安全检查中很少采用某种单一的方法,大多是这些方法的综合运用,要视具体情况选取合适的方法。
  “听”
  “听”主要是听有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对安全生产情况的介绍。“听”时需要用心,即在听汇报,听对问题的回答时,首先要听清楚,并认真记录陈述的内容,特别是一些关键用词,还要求听懂,并进行周密地思考、理解,掌握信息的真实含义,而且还要将掌握的所有信息进行对比、筛选、处理和去伪存真,找出其中的矛盾或者不相符之处,与此同时,还要善于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以便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以利分清是非。
  在“听”的过程中,还可以根据需要穿插一些巧妙的提问,做到“听”、“问”结合。
  “问”
  询问是验证所获得的检查信息、查证现场所观察到的情况是否属实和了解政策、程序是否被贯彻执行的主要手段,询问能够将注意力集中在关键性问题上,并能针对该问题直接采取应对之策。询问分为有针对性询问和随机询问两种形式。
  一是有针对性询问。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调查,应该依据事先制定的询问提纲(见下表)有针对性地选取询问对象。检查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及与案件相关的人员。
  表 询问提纲示例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

1

是否知道本单位有无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是否清楚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

 

3

上岗作业前是否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4

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5

是否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

是否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7

是否知道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8

是否知道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在何处,有何应急措施?

 

9

单位有无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有无监督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0

身为技术工人,单位有无提供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1

身为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是否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2

作为安全检查人员,有无定期检查并作记录?

 

13

在劳动合同中是否说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及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有针对性的询问应个别进行。询问前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必须依法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提供假证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询问时,应作《调查询问笔录》。询问结束后,应将《调查询问笔录》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及时进行更正或者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检查人员亦应在笔录上签名。
  二是随机询问。对于一般性了解的问题可以随机询问。随机询问主要是由执法人对随机指定的相关人员就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询问,听他们反映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他们对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熟练程度等。询问时,需要注意对问题细节的追问,因为一般性的或非具体的回答无助于识别核心问题或得到有意义的结论。
  “查”
  “查”主要查看资料、记录、操作证、现场安全标志以及生产作业现场环境情况、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情况、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行为、关键仪表是否按时检验、运行记录是否规范完整等。
  在安全执法检查中,“查看”是运用最多的方法,因为虽然可以靠询问等方法得到所需的信息,但是许多异常情况往往需要执法检查人员首先看到,然后再进一步调查。
  “查”看也要掌握一些技巧。例如:有些企业为了应付检查,会在现场或者台帐方面作假。比如,在现场的执法检查中我们会看到有的企业将机器设备用布遮起来,贴上封存或者闲置的标识,而这些设备有可能是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为逃避执法检查而临时采取的“应急”措施,还有些单位将危险品仓库的门改装成工具室或者更衣室等,以躲避检查。
  鉴别需要掌握一些查看的技巧。比如,如果发现遮盖的布一尘不染,或者标签很新,就有可能是在用的设备,需要认真查看,或者,在一定时间内杀个回马枪。检查某项台帐时,需要抽查一下相关的台帐。
  “验”
  验就是“检验”、“试验”、“测量”,这是安全检查中所采用的重要辅助手段,也是获取物证的直接方式。
  “检验”,首先需要抽样:在查处成批的嫌疑物品时,不可能将该批物品的每一件都拿去化验、鉴定,只需随机抽取其中极少部分进行检验,也就是从总体中随机抽取部分样品进行分析判断,以此了解总体情况,从而根据检验结果判别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抽样取证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要填写《抽样取证凭证》,其中如果存在未列出的事项,比如,被抽物品的总体情况,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物品有多少?物品的外观颜色、包装、装潢是什么样?同一种类物品中抽取了多少件?等等,可以另外附页进行记录。总之,一定要把能反映抽样物品的情况客观、真实地记录下来。二是在抽取样品后,为了保证样品完整无缺,保持抽取时的质量、重量不发生变化,样品应予以加封,抽样人应如实地将加封情况记录下来。三是在抽样取证时,当事人都应到场。如果当事人拒绝到场,检查人员邀请了其他人作为见证人,以及在抽样过程中有其他特殊事由等都需要记载下来。
  “试验”,主要指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性能和灵敏度进行检查。如对桥式起重机大小车起升限制器进行起升碰撞试验,以确认其性能是否完好。
  “测量”,即利用测量工具进行测量,如:测量危险物品的堆跺间距等。
  “练”
  所谓“练”,就是让被检查单位的人员对某项检查内容进行实地演练或者演示,以确定员工对该内容的掌握程度;也可以以此来检查某项规章制度或者预案的执行情况。
  检查时,一般应综合运用各种方法。通过听取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情况介绍,询问其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查阅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巡查操作人员的作业情况和现场安全设施情况,以及了解应急预案现场演练等情况,对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检查中还要配合使用各种仪器、工具,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检查中无论使用何种方法,检查人员调查时的态度都应有理有节、严而不冷,既让对方感到对他的尊重,又让其了解调查的严肃性、必要性,使其主动配合、积极协助调查。这样,调查便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1.4.2 检查工具
  在检查中常用的工具是指检查表、检测或者测量仪器、用于记录的仪器设备等。依据分类方法的不同,也有将安全检查表列入检查方法中的。
  检查表
  检查表是检查中使用最频繁、最普遍的检查工具(检查表的参考格式见表2)。检查表可以让检查人员迅速、全面掌握检查的内容,特别是在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单位的生产技术或者工艺、产品等不熟悉,而又涉及技术性较强的检查项目时,检查表完全可以弥补这些不足。
  测量仪嚣
  检查时需携带摄像机、照相机、工具尺、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等专业工具,以便能迅速地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使其具有直接的说服力,为调查取证工作奠定基础。
  记录仪器设备
  对于上级交办或其他机关移送、群众举报或者投诉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案件,以及检查中发现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有些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检查中搜集的证据会作为处罚的依据。因此,证据的记录也非常重要。检查结果的记录,除了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外,现场的录像、照片等是更有说服力的物证。
  1.4.3 监督检查技巧
  (1)要善于提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询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提问过程中要自然、合理,而且有耐心,心态要平和,将有助于克服被询问人员的畏惧心理,提问时要尽量提开放式的问题,避免对方回答问题的封闭性。还应采用易于理解的语言与对方进行公开式的讨论,启发对方的思考和兴趣。
  (2)注意倾听:执法检查人员要认真听取被问者的回答,并作出适当的反应,保持眼神的接触,用适当的口头认可,如:“是的,我明白了。”等来表示自己的理解,要注意观察对方的表情,当出现所答非所问时,要耐心地加以引导。
  (3)仔细观察:执法检查人员进入现场时,首先要对环境进行仔细观察,然后根据检查提纲或检查表的内容对有关设备、设施、机具、人的违章、现场安全标识、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查找不符合的证据,发现不符合问题时要告知被检查单位的陪同人员。
  (4)做好记录:为确保证据的真实,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对发现的不符合项详细的做好记录,还可以采取录音或者照相等方式索取证据,记录要包括单位、部门、地点、时间、人、物等,事实描述要准确具体,易于查找,也为合理地判断和检查报告提供素材。
  (5)善于追踪验证:执法检查人员要善于比较,追踪不同来源获取的同一个问题的信息,从中判断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状况,追踪现状与制度的不符合情况,从中找出实质性的问题并作出结论。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2.1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等危害,危险化学品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有多种形式,且往往在一次事故中同时存在多种形式的灾害。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安全检查应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为依据,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2.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釜)、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情况;特别是要排查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1.2其他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2.1.3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设施,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安全检查要尤为重视。
  2.1.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2.1.5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识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提供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2.1.6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有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防台风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2.2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在储运、销售、燃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毁物、伤人。对此类企业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A级库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将A级产品储存在C级库房内、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假冒伪劣或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
  (4)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过多、安全距离不足和超量储存等现象,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连片经营和超量储存等现象。
  2.3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机械制造企业存在的危险主要有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灼烫和冷冻危害、振动、噪声、粉尘、化学物质的危害,对机械制造企业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执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演练情况。
  (2)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定取得安全许可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3)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4)工业梯台的宽度、角度、梯级间隔,护笼设置,护栏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结构件是否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梯脚防滑措施、轮子的限位和防移动装置是否完好。
  (5)锻造机械中锤头、操纵机构、夹钳、剁刀是否有裂纹,缓冲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铸造机械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管路是否密封良好,控制系统是否灵敏,有无急停开关;防尘、防毒设施是否完好。两类机械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6)运输(输送)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是否设置急停开关,启动和停止装置标记是否明显,接地线是否符合要求。
  (7)金属切削机床的防护罩、盖、栏,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是否完好有效;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是否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位的锲、销、键是否有凸出;磨床旋转时是否有明显跳动;车床加工超长料时是否有防弯装置;插床是否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枕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锯床的锯条外露部分是否有防护罩和安全距离隔离;各类机加工设备的工作照明灯照度是否符合要求。
  (8)冲、剪、压机械的离合器、制动器、紧急停止按钮是否可靠、灵敏,传动外露部分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伤手安全装置是否可靠有效,专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设施联锁是否有效。
  (9)木工机械的限位及联锁装置、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夹紧或锁紧装置是否灵敏、完好可靠;跑车带锯机是否设置有效的护栏;锯条、锯片、砂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10)装配线的输送机械防护罩(网)是否完好,有无变形和破损;翻转机械的锁紧限位装置是否牢固可靠;吊具、风动工具、电动工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运转小车是否定位准确、夹紧牢固、料架(箱、斗)结构合理,放置平稳;过桥的扶手是否稳固,踏脚高度是否合理,平台防滑是否可靠;地沟入口盖板是否完好无变形,沟内清洁有无积水、积油和障碍物。
  (11)砂轮机的砂轮是否有裂纹和破损,托架安装是否牢固可靠,砂轮机的防护罩是否符合要求;砂轮机运行是否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是否超标。
  (12)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接机连接处是否有可靠屏护,保护接地线是否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13)注塑机的防护罩、盖、栏是否牢固且与电气联锁,液压管路连接是否可靠,油箱及管路有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是否齐全完好。
  (14)手持电动工具是否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绝缘电阻、电源线护管及长度是否符合要求,防护罩、手柄是否完好,保护接地线是否连接可靠。风动工具的防松脱锁卡防护罩是否完好,气阀、开关是否完好不漏气,气路密封有无泄漏,气管有无老化、腐蚀。
  (15)移动电器绝缘电阻、电源线是否符合要求,防护罩、遮拦、屏护、盖是否完好无松动,开关灵敏是否可靠且与荷载相配备。
  (16)各种电气线路的绝缘、屏护是否良好,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是否符合要求,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护套软管绝缘是否良好,与负荷配备、敷设是否符合要求。
  (17)涂装作业场所电气设备防爆、通风、涂料存量、消防设施、隔离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是否作等电位联接和防静电接地等。
  (18)作业场所的器具、物料是否摆放整齐,车间车行道和人行道是否符合要求,地面平整整洁有无障碍物,坑、壕、池应是否设置盖板或护栏;采光照明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4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冶金企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灼烫等,对冶金企业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是否有设计资质,项目是否履行立项申请、审查、审批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
  2.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置是否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是否落实了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
  3.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是否及时排放,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
  4.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
  5.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
  6.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各类熔炉、钢水包等接地线是否安全可靠。
  7.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8.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预防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
  9.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内部的轨道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情况。
  2.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危险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电梯事故)等。对建筑施工企业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2.5.1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重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情况。
  2.5.2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包括:
  1.脚手架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4.临电、洞口的防护措施情况。
  2.5.3 现场检查分项重点
  1.土方工程隐患检查重点
  (1)土方开挖的施工准备工作
  (2)土方开挖
  (3)排水
  2.模板工程隐患检查重点
  (1)模板的安装
  ① 模板安装的规定;
  ② 单支柱做支撑;
  ③ 柱模板安装。
  (2)模板拆除
  3.建筑构件及设备安装工程隐患检查重点
  (1)千斤顶
  (2)倒链
  (3)卡环
  (4)绳卡
  (5)吊钩
  (6)手板葫芦
  (7)纹磨
  (8)构件吊装
  ① 柱子的吊装;
  ② 行车梁、屋架的吊装;
  ③ 设备吊装。
  4.建筑机械隐患检查重点
  (1)混凝土搅拌机
  (2)卷扬机
  (3)机动翻斗机
  (4)蛙式打夯机
  (5)钢筋加工机械
  ① 冷拉机;
  ② 冷拔机(拔丝机);
  ③ 调直剪切机;
  ④ 切断机;
  ⑤ 弯曲机。
  (6)木工机械
  ① 圆盘锯;
  ② 电平刨(手压刨)。
  (7)水泵
  5.垂直运输机械隐患检查重点
  (1)塔式起重机
  (2)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
  6.高处作业工程隐患检查重点
  (1)临边作业
  (2)洞口作业
  (3)悬空作业
  (4)交叉作业
  7.其它
  2.6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交通运输企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有交通违法、超载、超速、运输企业无资质、超资质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无资质作业、车况不良等。对交通运输企业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2.6.1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道路通行安全隐患,主要有超速、客车超员、火车超载、货运车辆违章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运输机械状况不良及带病运转等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审批工作情况。
  4.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
  5.安全生产目标与责任、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内部检查与监督等制度及其具体的措施落实情况。
  6.运输企业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双班驾驶员制度,保障驾驶员正常休息,防止疲劳驾驶的情况。
  7.国家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
  8.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他们必须掌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9.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10.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2.6.2 水上运输企业
  1.检查码头布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码头装卸、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码头危险货物作业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作业等。
  2.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企业经营范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执行情况
  3.制定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装卸、运输和水上交通事故、消防救生、人员疏散等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情况。
  4.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5.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道运输上述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水运企业承运,并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手续,接受有关交通部门(港口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配载的容器必须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7 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
  石油天然气开采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泄漏、井喷、中毒、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检查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
  1.防井喷失控。井场安全距离,井控设计,防喷器、节流压井管汇的配套和使用,起、下钻操作,压井材料储备,钻开油气层前的检查验收,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措施,井涌、溢流的处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程、标准要求。
  2.防硫化氢中毒。含硫油气井的地质及钻井工程设计,井场及钻井设备的布置,井控装置、井下工具的选材,硫化氢探测、报警和人员防护设备的配套,点火程序的制定和点火器材的配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程、标准要求。
  3.石油天然气工程的防火、防爆。油气田集输管道、油气处理站场、天然气净化厂、油库群和地下储气库等重大基础设施防火间距的设计,泄压放空设施、消防设施、防爆设施的设置,泄漏监测系统和防雷防静电措施,超期服役设备的更换,以及管道占压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规程、标准的要求。
  4.海洋石油生产作业设施。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试生产过程发证检验制度的执行,专业设备的检测检验,劳动组织的定员,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监控,消防、救生和逃生的定期演练,防台风、防风暴潮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落实,以及人工岛、通井路高程的设计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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