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和产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新出〔2010〕2号)
各区新闻出版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坪山新区社会事务办,文化产业发展处、深圳市邮政报刊发行局:
现将《深圳市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和产业调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局新闻出版处反映。
二0一0年一月八日
深圳市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和产业调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掌握新闻出版产业规模等基础数据,为制订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根据总署印发的《全国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实施方案》和省局《广东省新闻出版产业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和新闻出版单位年度核验的基础上,全面、准确掌握全市范围内从事新闻出版业务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数量、地区分布、从业人员、经营状况、产业规模等基础数据,建立新闻出版统计数据库和新闻出版基层单位名录库,为科学判断产业发展态势与结构特征,制定新闻出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调整新闻出版产业政策,改进宏观调控,加强行业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为完善新闻出版统计制度、改进统计工作方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实现全行业统计创造条件;为新闻出版单位准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发展战略提供数据服务,推动我市新闻出版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与调查时点
本次全市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和产业调查首先完成统计年报工作,并在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基础上开展补充调查。
(一)关于统计年报
市及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印刷和发行统计年报工作。印刷和发行统计年报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印刷统计年报
(1)出版物印刷企业实行全面调查。
各出版物印刷企业,按照制度要求,在线填报《印刷生产情况年报表》、《印刷生产设备年报表》和《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