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梳理建筑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重庆市建筑综合执法工作手册》和《重庆市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严把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尺度。对社会反映强烈、危害程度大、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要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处罚条款予以处罚。同时,要对照《
行政处罚法》的要求,规范办案程序,改进工作方式,杜绝执法部门出现执法程序违法的情况。修定并统一全市建筑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档案工作要求,规范档案管理。
(四)严格工作要求,提高大案要案的办理效率
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必要时进行公开曝光和通报。对群众关心、领导关注的案件要进行跟踪督促,早日结案。对已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跟踪执法效果。加强监督,杜绝“不作为”现象,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执法水平
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适时召开全市建筑综合执法业务工作培训会,开展执法人员业务交流与培训,通过专家知识讲座、优秀执法骨干经验介绍等方式,使执法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新法规、新政策和执法要领。进一步加强对区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采取专案指导、分片区指导、案卷检查评比等方式,提高我市建筑执法水平。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系统研究建筑领域中违法违规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对突出问题展开重点研究,高度重视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强化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精神,严格人员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建筑执法工作规章制度,形成科学、完善、有序的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科学、完善、高效、有序的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开展优秀执法人员评选活动,培育和表彰一批文明、实干、勤奋的优秀执法人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
完善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促进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借助市建设信息网络平台,开发完善全市建筑执法信息系统,努力实现全市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受处罚企业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不良记录管理,建立记入不良记录的范围和时限以及操作程序,建立建筑执法与行政管理的信息链接,为执法联动创造有利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