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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联作协工作促进文艺繁荣的意见

  1.积极组织扶持文艺精品创作。文艺精品是文化强省的显著标志,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指标。不断推出精品力作,是作家艺术家的重要责任。各级文联、作协要加大组织力度,积极扶持文艺创作,引导广大作家艺术家紧扣时代脉搏,反映人民心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重点文艺创作项目,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扶持。积极组织作家艺术家开展采风创作和文化交流活动。支持作家艺术家根据创作需要请创作假或定点深入生活。经组织批准的创作假,视同正常工作,不影响年度考核评奖和工资待遇。有条件的地方可由文联、作协提出推荐建议,组织人事部门适当选派作家艺术家到县市区、乡镇或企业挂职体验生活。
  2.建立健全文艺创作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文艺作品的奖励力度,省委、省政府设立“湖南省文学艺术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在全国、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文学艺术成果。评奖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牵头,会同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文联、省作协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省财政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奖励经费在文化事业发展资金中解决。管理和使用好“湖南省文艺创作扶助基金”和“毛泽东文学奖励基金”。
  四、切实加强文艺队伍建设
  1.加强文艺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建设。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造就一支宏大的文艺队伍。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认真履行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责,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努力以高尚的情操、真诚的艺术态度和创造性的劳动赢得社会认可和人民尊重,实现人品和艺品统一。要制定文艺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对文艺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进一步优化文艺队伍结构,建设一支老中青结合的高素质文艺队伍。对在文艺领域作出突出贡献、享有崇高社会声望的作家艺术家,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继续开展“湖南省德艺双馨中青年文艺工作者”评选,评选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联组织实施。
  2.做好文艺人才的发现、推介、选拔、任用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文艺单位要及时发现、大力推介、选拔任用优秀文艺人才。文联、作协要积极发展会员,特别是注意在新的创作群体中吸收、发展会员,不断充实、壮大文艺人才队伍。要建立文艺人才库,对优秀文艺人才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认真做好文艺工作者的职称评聘工作。
  五、积极推进文联、作协工作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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