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一是省安委办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个重要文件、特别是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突出汛期、高温雷雨、低温冰冻天气以及重要节假日、全国及省人大、政协“两会”、节后复工等重点时段和安全生产特护期,及早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突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适时作出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检查指导,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要突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落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对口帮扶制度,建立领导联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突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指标控制,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七、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提高综合监管能力
一要着力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安委办议事、部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交办、警示通报、事故约谈、安全评估、事故黑名单等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督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加强协作联动。要落实和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在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要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通报交流制度。今后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举措、执法检查、事故信息和行政许可汇总等情况,每月5号前要报送省安委办。省安委办要全面汇总,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编制《湖南省2009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掌握各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形势及存在问题和对策。
四要突出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认真履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把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各个行业、地区和企业,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压力层层传递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