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资格审核
出口烟花爆竹进库装箱前,产地烟花爆竹公共仓库应对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检查,并备案待查。不具备资质的车辆、人员不得入库从事烟花爆竹运输工作。
(二)安全运输
1、出口烟花爆竹通过公路运输前,托运人应当依法向上海市消防局提出运输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
2、严格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指定的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等内容进行运输。运输途中,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相关内容。
3、运输车辆到达上海指定地点后,依法在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上缴至上海市消防局,并出示“出口烟花爆竹产地集装箱装箱承诺书”。
4、载运烟花爆竹的船舶及其船东或经营人,应当向上海海事局提出安全运载备案申请,经备案的船舶和船公司方可载运烟花爆竹。
四、上述安全监管措施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各烟花爆竹装箱、运输单位应严格执行,如实办理申报手续。一旦发现欺瞒或其它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将暂停办理其上海口岸烟花爆竹出口运输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产地烟花爆竹公共仓库基本要求
2.出口烟花爆竹产地集装箱装箱承诺书
市交通港口局
上海海事局
市消防局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产地烟花爆竹公共仓库基本要求
产地烟花爆竹公共仓库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产地烟花爆竹公共仓库的设施、设备应当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产地烟花爆竹公共仓库应当在各固定装箱点上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连网,视频监控系统应当能够对货物、集装箱、装箱过程实施实时监控,并可将视频信息同步传送有关管理部门。视频录像需24小时监控并存档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