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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四)基础教育科

  负责宏观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工作;负责中小学课程设置及实施中小学课程方案;负责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管理;管理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责全市高中会考及全市高中和市区初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日常教育管理和改革工作。

  (五)职业、成人与高等教育科

  负责宏观指导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制订全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计划;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管理全市的中等专业学校;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审批、管理民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工作;指导县(市、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协调上级交办的我市高校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六)师资培训科

  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工作,负责幼儿师范学校及教师进修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推动其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幼儿师范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包括岗位培训、新课程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新任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学历教育等。

  (七)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范并起草全市教育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

  (八)督导室

  负责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市区各学校的有关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及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全面督导检查工作。

  (九)信访科(首问服务科)

  受理、接待全市教育系统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及市委、市政府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向有关机关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督促落实处理结果;调查处理重大信访案件。

  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和党员发展及教育、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指导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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