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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控烟规划,配备控烟工作人员,明确职责。

  2、制定本单位无烟制度。坚持正面引导、广泛发动、全员参与、重在实效原则,形成无烟单位创建的有效机制。

  3、开展现状评估。了解本单位创建无烟机构的准备状态、现有资源以及员工的相关情况等。现状评估可参照《创建全面无烟医院指南》执行。

  4、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卫生部等4部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制定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5、统一规范无烟环境布置。开展机构场所内无烟环境布置,统一张贴禁烟标识。要求场所入口处有醒目的禁烟标识,大厅、候诊室、病房、卫生间、手术室等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吸烟室及烟具。

  6、设置吸烟区。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

  7、开展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材料,利用多种途径宣传本单位无烟制度,提高知晓率,促进无烟制度执行。

  8、建立无烟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公布检查结果,不断强化控烟措施。

  9、开展大众媒体宣传。将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与无烟日主题活动相结合,印刷和发放控烟宣传材料,进行多渠道控烟宣传。

  四、督导检查

  各区县对本辖区创建活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做好迎接市、省及国家级督导准备工作。

  市卫生局、市爱卫办等将组织专家对活动情况督导检查,根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附件3)评价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效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创建进展情况。

  附件1.2010年淄博市各区县参加创建无烟医疗单位一览表

  附件2.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基础信息表

  附件3.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计划

  附件4.山东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

  附件1
  2010年淄博市各区县应参加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数量一览表

区县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机构数

卫生机构类别

参加创建无烟医疗单位数

医院

疾控中心

妇幼保健

其他

总计

9

1268

103

10

9

1146

698

张店区

(高新区)

2

464

47

3

2

412

256

淄川区

1

192

13

1

1

177

107

博山区

1

114

19

1

1

93

64

周村区

1

132

4

1

1

126

74

临淄区

1

119

5

1

1

112

66

桓台县

1

79

10

1

1

67

44

高青县

1

46

3

1

1

41

26

沂源县

1

122

2

1

1

118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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